ezGPM-加拿大CEPA法案更新发表时间:2024-04-24 11:50 去年,加拿大Bill S-5正式获批生效,首次对颁布超20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提出修订目标,旨在使其跟上现代化法规的步伐。
更新后的CEPA法案要求政府建立并维护潜在关注化学品清单(list of substances of potential concern),也就是观察清单(Watch List),若某一物质被认为是潜在毒物,该物质将会被列入观察清单中。若有充足的证据确定清单中的物质不存在潜在风险,那么该物质将会从观察清单中剔除。 更新后的CEPA法案要求最高风险有毒物质从严管控。法规将原本的有毒物质清单(Schedule 1)分为两部分,其中Part 1中的物质为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固有毒性(PBIT);或具有致癌性、致突变和致畸性(CMR);或其他证据表明会造成最高风险。其他有毒物质将归入Part 2。 列入Watch List的物质,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是Schedule 1的候补物质,会被重点关注,相关企业需时刻留意最终评估结果。而被列入Schedule 1的物质,则可能会受到以下三种管控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