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CA PIP(3:1)某些合规日期延长发表时间:2022-03-09 10:11 2022年3月3日,美国环保署(EPA)发布关于在商业活动中加工和分销含有异丙基化磷酸三苯酯(PIP (3:1) )的某些关键消费品和商业物品的合规日期以及含有PIP(3:1)物品的制造商、加工商和分销商的相关记录保存日期延后至2024年10月31日的公告。 受此次合规日期延后影响的行业包括:计算机和电子产品、大型家用电器、小电器、空调暖风采暖设备及工商业制冷设备、电机和发电机、开关设备和配电盘设备、继电器和工业控制、其他通信和能源线、载流接线设备、运输设备、乐器、机械、通信设备等制造业,及相关上游行业如塑料材料及树脂制造业等。
异丙基化磷酸三苯酯(PIP (3:1) )管控历程,2021年1月6日,EPA发布有害物质管控最终规则,宣布对产品和物品中的异丙基化磷酸三苯酯 (PIP (3:1))于3月8日起逐步实施;2021年3月,EPA发布了一个针对5项PBT最终规则的60天公共评议公告。利益相关方有任何的建议和意见都可以进行反馈。其中,也包括PIP(3:1)物质的的实施日期方面的信息都可以给予评论。同时,EPA也给予了PIP(3:1)物质180天的不采取行动的保证;2021年9月3日,EPA宣布启动5项PBT新规则制定计划,EPA将PIP(3:1)的某些合规日期延长至2022年3月8日。一直到2022年3月,EPA发布延期公告。 绿易软件提醒您,TSCA有害物质最终规则对众多企业的产品提出了管控要求,企业需尽快了解法规的管控要求,制定适合自己企业的管控方案,通过精准高效的GPM管理系统来对供应链调查,确定产品的符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