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易软件 合规管控不能只着眼于欧盟RoHS

发表时间:2021-11-23 15:23

2020年第四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SJ/T11364-2014)、《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26572-2011)标准的要求,对电话单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6大类电器电子产品的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有害物质含量(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2个强制性项目进行了检测。


合规管控不能只着眼于欧盟RoHS


此次抽查生产和流通领域41家受检单位5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19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8.0%。其中,生产领域抽查了22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1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0.0%;流通领域抽查了28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8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8.6%。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有害物质含量(铅含量、六价铬含量)。


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不了解《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未对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进行标识;二是企业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的理解出现偏差,认为进行了合格评定后就不需要对有害物质含量进行标识;三是企业未根据产品有害物质含量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标识的内容,导致标识跟样品实际情况不符;四是企业对SJ/T 11364-2014理解不全面,标准要求执行不到位,导致标识不全或者标识不规范;五是SJ/T11364-2006已被SJ/T11364-2014替代,但企业仍使用旧版标识格式,导致标识不规范。


有害物质含量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没有及时跟踪法规的最新要求,不了解其生产的产品已被列入达标管理目录,实施强制性达标和合格评定,未及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管控产品有害物质,仍然使用廉价不环保的材料;二是企业有害物质管控体系不完善,未对相关物料进行有效检验或验证,从而未能确保产品所用材料一直处于合格状态;三是企业对法规要求不够重视,未投入足够的资源去管控产品的有害物质。


由此可见,企业不能一直将眼光集中在应对欧盟RoHS指令之类的环保法规,也要注重China RoHS的产品合规管控。电器电子相关企业关注China RoHS相关标准动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抢占市场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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