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易软件 SCIP用户问答第三期发表时间:2020-11-20 10:42 ECHA近日发表新闻称:自2021年1月5日起,物品供应商需要向ECHA提交其物品中所含SVHC的相关信息至SCIP数据库,以实现当欧盟市场中被投放的物品其SVHC含量超过1000 ppm时,该物品可在其生命周期,包括废弃阶段被安全使用及回收的目标。此举推进了废弃物框架法(WFD)的实施,并进一步完善了现有REACH法规下物品中SVHC的通信义务。关于SCIP,绿易软件为您总结相关问答如下: 1.谁需要向SCIP数据库提交信息? 以下物品供应商需要履行该义务: 欧盟境内的制造商 欧盟进口商 欧盟境内的分销商 其中零售商和其他直接向消费者供应商品的供应链参与者不包括在ECHA提交信息的义务范围内。该义务始于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因为他们对该物品最为了解,其他供应链下游企业可参考上游企业的申报情况,便于信息的简单准确传递。
2.作为欧盟境外的物品供应商是否也要履行该义务? 该义务的责任主体是欧盟进口商。但非欧盟的物品供应商(即欧盟境外出口商)需要向欧盟的物品进口商提供有关所提供物品中SVHC存在的必要信息,为他们所需履行的监管义务提供支持。 3.谁负责执行该法律义务? 废弃物框架指令(WFD)的义务将转换为每个欧盟成员国的国家法律,其执行是这些成员国的责任。 4. 为什么提交的信息需要在物品级别中? 根据废弃物框架指令第(9)(i)条和REACH法规第33(1)条规定,向SCCIP数据库提交信息时的对象,应为物品或复杂对象中含有的SVHC。 5.将从何时起向ECHA提交信息? 除了自动数据验证外,ECHA不会对提交到门户的文件进行任何其他检查。供应商可以通过ECHA的IT工具,在提交验证报告之前验证自己的信息,但是信息提交的准确性和充分性等均需要由数据提交负责人负责。 |